关于转发《社科联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贵州省 哲学社会科学
“学术先锋号”考核评估工作的 通知》的通知
学术先锋号:
为进一步推动“学术先锋号”遴选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, 助力“双一流”“双高”建设,省社科联、省教育厅将对已命 名授牌的 “学术先锋号”进行考核评估工作。现将《社科联、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“学术先锋号”考核评 估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核评估对象
2019—2021年已命名的“学术先锋号”(53家) 我校“学术先锋号”:会计学院
二、考核评估内容
根据《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“学术先锋”“学术先锋号” 遴选与管理办法》,对“学术先锋号”出成果、出人才、行为规范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估,重点考核近三年来的学术成果、 人才培育、意识形态管控、参与社科联活动等情况,评出优秀、 合格、基本合格三个等次,对优秀的团队进行资助,对合格团 队提出创优要求,对基本合格团队提出一年整改时限,整改不 到位取消命名。
三、考核评估时间安排
(一)提交材料阶段 请“学术先锋号”会计学院于5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《贵州 省社会科学“学术先锋号”考核评估表》(附件1)和汇报材料 PPT ( 8 分 钟 ) ,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科 研 处 邮 箱 : gzsxykyc@gzcc.edu.cn,科研处审核后,于5月23日前报送到省 社科联研究室。
(二)专家评估阶段 6月30日前,由省社科联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2019—2021 年度已命名的“学术先锋号”进行考核评估。
(三)会议研究 7月30日前,省社科联党组、省教育厅党组共同协商研究确 定评估结果,并将评估结果在省社科联、省教育厅网站进行公 示,并择时召开“学术先锋”“学术先锋号”推进工作会。
科研处
2022 年 5 月 12 日